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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中央纪委网站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近日发布了《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以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记者注意到,纪检部门的自我切割和自我净化行为不仅发生在新疆,而且自2014年11月以来,全国至少有6个省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条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各地纪委决定独立行动,零容忍打破了灯下的黑暗,反映了整顿风和纪律的决心。同时,也是对腐败分子的一种冲击,有利于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促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

6省份纪委严规纪检干部 列出“不准”负面清单

监督对象的检查机构的干部也包括在内

据介绍,新疆颁布的《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立法依据、适用范围、职能部门、工作原则、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方法和工作保障。

此外,云南、湖南、安徽、海南、四川等省也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相关措施。

海南和安徽对监督对象的表述相对简单,都是全省的纪检监察干部,而其他四个地方都做了详细的表述。

云南省明确规定,被监督对象为省纪委常委以外的省纪委成员、省纪委省监察厅干部、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外出)机构干部、国家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预防腐败局副局长、省级委员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大学、省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以及省级监察机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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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云南一样,新疆颁布的办法也将检验机构的干部纳入了监督范围。

在湖南,监督对象被界定为七类纪检干部,包括湖南省中央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监督办法》明确了监察室的职责和干部的任用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进行了两轮机构改革。其中之一是为纪检监察干部设立一个监察室,防止纪检监察系统在灯光下变黑。

在这次出台的监督措施中,各地明确了纪委设立的干部监督办公室的职责。

新疆纪委表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公室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接受纪检监察干部的来信来访、线索和案件审查;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监督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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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纪委的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公室在省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该办法将纪检监察干部监察室的职责划分为七类,包括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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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内容3不得允许发表与中央政府相反的言论

在具体的监管内容上,各地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列出了负面清单。

《湖南办法》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出现不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等八种情况,就会因讲话而感到尴尬;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有中央和省纪检委规定的问责情形的,责令公开道歉、暂停检查、辞职、辞职、开除;纪检监察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公室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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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至少有三个省级法规提到,不允许发表与中央政府相反的公开声明。

《四川办法》规定,绝对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言论;从来不允许公开发表与中央和省级委员会的决定相违背的声明;决不允许违反中央和省委员会的决策安排;绝对禁止编造和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政治谣言和言论;绝对禁止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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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纪检监察干部的十个不实之处,一是不准公开发表或附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言论。另一方面,海南规定,不允许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委精神的言论。

十八大后,哪些纪检官员被反腐打败了?

事实上,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许多高级官员已被开除出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沈,原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斌,都是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此外,山西的金、四川的李崇禧和广东的都曾担任过省纪检委书记。

据《廉政展望》报道,2014年8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研究院原副院长、反腐败专家在一次演讲中感叹,近年来,曾在东南西北四省任职的纪检委书记、李崇禧、金都出现了问题,真是令人痛心。这也说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调查案件的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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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猛虎组织外,2014年5月9日,中央纪委曝光了一起纪检系统内部的腐败案件: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调查,魏健成为当时中央纪委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同年3月和7月,中央纪委也对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谢克敏和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森林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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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7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一系列数据。2014年,有1575名干部调查和处理了违反纪律和法律的行为,包括34名局级干部和229名县级干部。法制晚报(本刊/记者王宣辉)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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