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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朋友圈突然遭到网友的痛击:建议国家修改拐卖儿童的法律规定,判处儿童死刑!购买儿童的句子是不确定的!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表示支持死刑,而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大多从专业角度提出反对意见。事实上,严重贩卖妇女儿童的罪犯在中国没有被判处死刑的先例;至于死刑是否应该一律适用,这已经成为争论的焦点。(新华社6月18日电)

打拐需要全民参与而非全民喊杀

最近几天,基本上所有被绑架的儿童都被判处死刑。支持者坚信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新生儿的父母,他们看过《亲爱的》和《孤独》这样的电影,所以他们认为儿童贩子极其有罪。但是,也有很多理性的网民认为,对拐卖儿童判处死刑是不理性的,会有很多不好的后果,甚至是不可想象的后果。因此,为什么我不支持对拐卖儿童的死刑?最后,它被认为是一个营销活动,但这并没有妨碍公众对这个话题的讨论。

打拐需要全民参与而非全民喊杀

客观地说,近年来,打击拐卖儿童的力度非常大。在一些引起全国轰动的恶性拐卖案件中,大多数主犯都被判处死刑,如云南蒋开之的特大拐卖婴儿案。据调查,2010年至2014年,中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案件7719起,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1296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的占56.59%。56.59%的重罚率是什么意思?根据实际数据,这意味着贩卖妇女和儿童的重刑率仅次于故意杀人和绑架,远远超过强奸犯和毒贩。

打拐需要全民参与而非全民喊杀

呼吁对拐卖儿童判处死刑,是因为这触动了一些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最终,这被证明是一个营销事件,表明公众的爱再次被一些企业所利用。更何况,这样的称呼本身就是一个无序的药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院副教授李春雷博士曾分析过2000年至2013年媒体报道的133起拐卖儿童案件,发现69名(52%)儿童被亲生父母出卖。可以看出,拐卖儿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命题,应该进行详细分析,而不是泛泛而谈。

打拐需要全民参与而非全民喊杀

法律大师贝卡利亚曾经说过:法律的可怕力量源于承担犯罪后果的必然性,而不是承担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当它被用于贩运儿童的案件时,情况就是如此。如前所述,贩运儿童罪的惩罚性质非常严重,但为什么仍然一再禁止贩运儿童?一组数据可以解释一切。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数据,2012年,公安机关共立案18,532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但仅查出3,152起,破案率仅为17%。也就是说,即使对拐卖儿童罪的处罚更加严厉,即使统一判处死刑,如果破案率不能有效提高,其威慑力量也将受到限制。如果拐卖儿童的轻罪和重罪一样严重,并且他们都坚持死刑,其后果将不可避免地是一些轻微犯罪的人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犯下更可怕的罪行。

打拐需要全民参与而非全民喊杀

因此,打击绑架需要全体人民的参与,但这绝不是对全体人民的呐喊和杀戮。可以理解的是,整个人大喊大叫,杀人灭口,但这是不理智的。可以说,面对拐卖儿童这样的恶性事件,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行动,比如积极参与微博拐卖,发现被拐儿童及时报警,呼吁法律严惩买孩子的人,呼吁提高拐卖的破案率等。,但显然,这些复杂的实际问题不能通过单一的死刑判决来解决。■龙敏飞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打拐需要全民参与而非全民喊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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