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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消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庞超)近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提出资源稀缺、土地市场竞争激烈的开发区,可以在征地拆迁的前提下,先租后卖。通过缩短转让期限,鼓励在法定最长转让期限内灵活转让,鼓励长期租赁工业用地。我省将制定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租金标准,根据产业类型和生产周期确定各用地单位的租赁期限和土地使用量,引导企业缩小占地规模,缩短占地周期,防止工业企业长期大量占用土地。
开发区新工业项目的平均容积率不低于1.0

河北:开发区内省重点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我省建议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00万元/亩和250万元/亩,平均每亩税收分别不低于25万元/年和20万元/年。九至十二级地区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250万元/亩和220万元/亩,平均每亩税收分别不低于20万元/年和15万元/年。但是,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河北:开发区内省重点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根据意见,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所需用地面积不超过7%。交通设施和绿地用地在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结构中的比例不得高于20%。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的宽阔道路、大型广场和绿化带。

河北:开发区内省重点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开发两年未动工的,应当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意见,如果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工业用地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土地价格不会上涨。今后将制定低效工业用地的认定标准,探索企业退出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协商、二次投资、协议置换、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长期低效用地。

河北:开发区内省重点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我省建议,如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且约定时间后一年内未开始开发,则按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格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应当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为加强工业用地地价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有关政策,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形式减免或返还土地出让金。今后,国家级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低于1亿元(省级低于5000万元)的个体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提供土地。

河北:开发区内省重点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自2016年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整为每年更新一次,每三年综合评价一次。连续三年(含)未按要求参加评估(更新)的,不得申请升级、扩建或调整园区。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河北:开发区内省重点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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