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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外交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安全委员会最近发布了《关于外国新发冠状动脉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对确诊和疑似新诊断肺炎的外国患者,在治疗后将收取费用,以确保收取所有应收款项。原则上,集中隔离外籍人员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通知明确指出,如果确诊和疑似新诊断肺炎的外国患者没有参加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应在治疗后收取费用,以确保收取所有应收账款。医疗费用由病人承担。对于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商业保险公司应按合同及时支付。

国外新诊断和疑似肺炎患者参加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应按规定支付,其余费用由患者承担。

参加中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籍人员住院观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不参加中国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负担。

责任:周勇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四个部门:对首次治疗后出现新发肺炎的外国患者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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