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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网报道,2月3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滕州市委原常务委员、政法委原书记兼滕州市社会矛盾调查中心办公室原主任彭庆国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案件,以贪污罪判处被告彭庆国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的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死刑,延期执行2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4年4月至年5月,被告人彭庆国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14661.4万余元。 从挪用公款6480万元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年11月至年11月,被告人彭庆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三次贿赂,共计142.9万元人民币。 2004年至2007年间,被告彭庆国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职工安置等不正当利益,3次向他人寄送银行卡、存款证等财产,共计210万元。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庆国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骗取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 挪用公款个人录用,进行营利性活动,金额巨大不返还。 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产,非法收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为非法牟利,给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鉴于彭庆国归案后,可以如实供述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涉案赃款已经全部追缴,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法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简历上说,彭庆国出生于1967年12月,是滕州本地人,职业生涯一直在滕州。 曾任滕州市司法局局长、滕州市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等。

年3月,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彭庆国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滕州日报》报道,年4月10日,与年滕州市法院职工举行反腐倡廉建设会议,表彰先进,布置了年职工反腐倡廉建设任务。 彭庆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彭庆国表示,市法院要增强服务意识,把执法案件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依法打击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等刑事犯罪活动,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判进度,持续提高审判质量效果 要廉洁自律塑造形象,严格明确工作纪律,加强教育监督,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并抓好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政治纪律,建设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法官队伍,推动各职工快速发展。

政事观察到,滕州市此前有重要官员落马。 年9月,枣庄市市中区委书记王刚元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经调查,王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财物。 侵吞公款。 接受礼物的礼金。

王1997年刚在滕州市工作,历任滕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组织部部长、滕州市委副书记、滕州市市长等职。

根据滕州市官网消息,滕州市位于山东省南部,是山东省管县,枣庄市托管,总面积1495平方公里,总人口170万,是山东省人口最多的县级市。 年,枣庄市生产总值( gdp )为2142.63亿元,其中滕州市gdp实现1064.8亿元。

在本网公布的年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排名中,滕州市排名全国第26位,山东省第3位。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这位官员除夕前被判死缓: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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