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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去年年底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以强奸、非法拘禁等方式勒索女性卖淫案件,警方经过10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后,7名嫌疑人被控,其中1人也成为受害者。 今年10月下旬,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缓刑。

嫌疑人把受害者带到某酒店从事卖淫活动。

妇女被强奸后被迫卖淫

去年12月5日22时左右,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一名地方妇女求救,想通过民警联系家属回家,民警赶到现场,据警方郭某消息,郭某被其他人从鸡西骗到牡丹江, 先锋公安分局对郭某强奸案立案侦查。

据郭氏介绍,年11月30日,她被王某龙、李某以玩耍的名义从鸡西骗到牡丹江,在牡丹江站出口与吴某、邢某蘂、王某莹、宋某辉4人汇合后,被带到某小区的日租房。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六个人有计划地把她灌醉了。 随后,被吴某、王某龙、李某三人殴打、威胁、强迫发生性关系,拍摄性交视频,在牡丹江卖淫牟利。

接下来的五天,吴某等6人通过微信“附近人”功能联系客户后,王某龙、李某、宋某辉、王某莹4人在牡丹江进行卖淫活动。 直到12月5日20点左右,在酒店从事卖淫活动后,郭氏找到逃跑的机会报警。

随后,牡丹江市区二级公安机关将此案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专门成立了专门小组。

相关人员是受害者

根据郭氏提供的线索,警方查明了其中5名嫌疑人(吴氏、王氏龙氏、李氏、邢氏和王氏莹氏)的真实身份,据悉郭氏报案的第二天晚上,5名乘客的车预定从鸡西逃到哈尔滨。 当晚23时左右,警方在宾夕法尼亚州高速收款处关闭卡,乘坐长途汽车控制了5名嫌疑人,另一名宋某辉仍在逮捕中。

经过盘问,吴某、王某龙、李某强奸受害者郭某,供认了拍摄性爱录像的犯罪事实。 吴某、王某龙、李某、邢某蘂、王某莹被暴力殴打,拿着被害人郭某不雅视频威胁,供认了被强迫卖淫的犯罪事实。 年1月12日,先锋公安分局逮捕了5名被捕嫌疑人。

王某莹供述说,她也是受害者。 从当年8月到12月,被吴某等人通过暴力殴打、裸体录像等手段在牡丹江、吉林等地强迫卖淫。 然后,她还说明了其他两人参与了这个事件。

得到这条线索后,警方再次展开调查,于今年5月14日在鸡西市和鸡东县逮捕了刘某、董某岩嫌疑人。

审判中,两人与吴某、邢某蘂等一起非法拘留王某莹,拍摄裸体录像,供认强迫其从事卖淫活动的犯罪事实。

7人被判刑中有2人有前科

吴某非初犯,年5月至年10月间,吴某因殴打他人、强迫卖淫、吸食毒品等违法行为4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因盗窃罪被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王某龙也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两次行政拘留处罚。

今年10月下旬,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吴某等7名嫌疑人做出判决,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8年,王某龙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李某有期徒刑10年,邢某核心有期徒刑7年,董某岩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黑龙江一女子遭强奸拍性交视频被迫卖淫 7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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