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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交通部了解到,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于18日成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正式开始运行。今后,船舶油污事故的受害者将得到更充分的赔偿。这对促进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运输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正式开始运作

随着我国石油运输量的增加和油轮规模的增大,船舶发生溢油事故的风险越来越高。由于法律规定船东的赔偿是有限责任,船舶油污损害的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充分赔偿。

为了保障航运业的正常发展,确保船舶油污的受害者得到充分赔偿,中国建立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由船东和油主共同承担责任。2012年,《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并于同年7月1日开始征收。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从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海事局共收取人民币3.181634亿元。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正式开始运作

该委员会由9个单位组成,包括交通部、财政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它负责处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具体赔偿或补偿事务,并设有秘书处负责具体赔偿和补偿等日常事务。秘书处设在交通部海上安全局。同时,中央编办批准成立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索赔中心,开展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等具体日常事务,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和支持。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正式开始运作

根据我国船舶油污事故统计,约有14起油污事故需要向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进行赔偿或补偿,涉及金额为1.6556亿元。(记者、齐)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正式开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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