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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青岛7月13日电(记者7月13日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针对跨境电子商务日益快速的发展,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议,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应了解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熟悉违禁物品的种类等相关信息,避免盲目操作造成损失。

山东检验检疫部门:不可盲目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迅速。据统计,2014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75万亿元,同比增长39%,并呈现增长趋势。2014年,中国海外直邮市场交易额达到1290亿元,增长60%,预计2015年将达到2478亿元。Mainland China已成为仅次于美国和英国的第三大跨境网上购物目的地。

山东检验检疫部门:不可盲目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在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跨境电子商务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隐含着国家生态安全、传染病和质量安全等大量风险。检验检疫作为港口执法的重要部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了解,按照加快发展、完善管理、有效监管与方便出入境相结合的原则,检验检疫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进行备案管理,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检验、集中放行等便捷措施,对低风险进口产品进行快速检验放行。构建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预备案、过程监控和事后追溯为主线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山东检验检疫部门:不可盲目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检验检疫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不得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消费者在享受网购便利的同时不能忽视安全。电子商务企业必须了解和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免盲目操作造成损失。(结束)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山东检验检疫部门:不可盲目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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