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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3日,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和《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的规定,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对王新元、赵印芝起诉。

检方通报“河北反杀事件”:不向涉案的女父母起诉

年7月11日晚,我市涞源县发生了王磊手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被杀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审查,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于2019年3月3日决定不对王新元、赵印芝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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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11日晚11点,王雷(假名)又去了小菲(假名)家。 王雷有一根抡杆和一把水果刀。 在肢体碰撞中,王雷击伤小菲腹部,击伤小菲母亲赵印芝的手,击伤小菲父王新元胸腹、腿部和双臂。 之后,小菲在菜刀背上打了王雷的背,王新元用菜刀砍了王雷的头,王雷倒下后,赵印芝用菜刀砍了头。 父母和女儿3人齐心协力,王雷在混乱中死亡。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时隔8个月 "河北反杀案"王新元一家再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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