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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次国家人权审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在审议会上有力反驳了“中国压制言论自由”的论调。

乐成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言论自由也有“红线”。 也就是说,不能违反法律,不能损害他人的权利。 中国有8亿读者,近1.2万种报纸期刊,每月微博活动用户超过4亿人,读者每日新闻量达300亿条。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新闻发生量,可以说拥有世界上最丰富最活跃的思想。 有人说在这样的国家里,没有言论自由,这是什么逻辑? 仅仅允许分裂、仇恨和煽动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言论就被称为言论自由吗?

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是公民自愿发表言论和听取他人意见的基本权利,但必须保证被议员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是国家公民,是可以按照个人意愿表达意见和想法的政治权利,这些意见表达不受政府的审查和限制,也不用担心受到政府的报复。 有时也被称为更广泛的表达自由。 最近,人们普遍认为,它包含了充分的表达自由,包括制作和传播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和其他各种形式的具有表现力的信息。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比较政治和社会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言论是公民表达意志、交流思想、传播新闻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础,因此自由在公民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主要地位。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外交部副部长批驳“中国压制言论自由”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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