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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收入扩大了贫富差距。专家建议中国取消个人所得税

由上海市财政法律研究所主办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原因研究报告今天下午在上海召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钟瑞卿作了报告,上海财经法学院执行院长傅伟刚主持了报告。

钟瑞卿教授认为,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最重要原因是权力租金不能纳入个人所得税的调整范围。

根据一些学者的估计,这部分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在20%到30%之间。因此,根据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472,882亿元,这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仍高达94,576.4亿元,低估20%,而按30%计算将高达141,864.6亿元。2011年,工资总额仅为59954.7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68%,电力租金规模远远高于全国工资总额。但是,权力租金由于其灰色性和隐蔽性,不能纳入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因此,依靠个人所得税显然不可能实现所谓的贫富再分配。至于为什么要征收个人所得税。钟瑞卿教授说,中国政府在不同时期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即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调节个人收入差距和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但经过论证都不能成立。钟瑞卿教授认为,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效果并没有导致预设的税收数量和财富从富人向穷人的再分配。相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不包括灰色收入,彻底实行了分割的逻辑。首先,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个人被认定为抽象的个人,类似于中国古代那些没有父亲、没有妻子、没有母亲、没有兄弟或兄弟的人。然后,根据收入来源,将单个个人的收入分为工资收入、劳动收入、报酬收入等。在根据劳动合同获得的工资收入中,根据不同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正常月薪和年终奖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收入、企业年金等。然而,连续收入根据月份或时间的时间维度被再次削减。基于上述切割逻辑和地方政府竞争逻辑,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率是递减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开征不仅不能缩小收入差距,反而扩大了收入差距,而且存在许多缺陷,不能通过提高起征点或转向综合征收来改善,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值得怀疑。同时,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承担者是中产阶级,中产阶级是完全依赖合法收入的社会的中坚力量。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阻碍中产阶级增长的政策工具。因此,钟瑞卿教授认为,目前应取消个人所得税。负责编辑:彭舸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灰色收入”扩大贫富差距 专家建议中国废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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