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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韩联社7月13日的报道,韩国劳动和社会研究所13日发布的“临时工的规模和实际情况”显示,截至2015年3月,韩国有232.6万工人没有达到最低收入标准,占所有工人的12.4%,创下历史新高。

据了解,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2009年3月,未达到最低收入标准的韩国工人人数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22.1万人)。随着经济复苏,2012年8月降至169.9万。然而,自那以后又出现了上升。截至2015年,这一数字已经连续三年上升。这一次,它创造了新的历史记录。

根据年龄,25-54岁的工人中约有5-10%的收入低于最低标准。在25岁以下和55岁以上的工人中,分别有28.4%和28.5%的人收入低于最低标准。根据学历,36.6%受过大学教育的校外工作者的收入低于最低标准,高于受过中学教育的工作者(34.4%)。由于受过大学教育的工人和校外工人是主要的兼职工人,他们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其中,收入不符合最低标准的正式员工比例仅为1.7%,而非正式员工比例高达25.7%。从性别角度来看,18.3%的女性工人没有达到最低收入标准,远远高于男性(7.8%)。

韩国232万劳动者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为历史最高水平。

分析指出,未达到最低收入标准的工人人数创下新高,主要是因为韩国政府监管不力。劳动和社会研究所研究员金义山表示,尽管韩国的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但与金融危机相比,韩国的经济形势已经明显好转。除了经济因素之外,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督以及未能对违反相关法律的雇主采取司法措施是主要原因。

根据环境劳工委员会向就业和劳动部提交的材料,因违反《最低工资法》而被调查的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9,051家大幅下降至2014年的1,645家。对此,就业和劳动部表示,由于政府加大宣传力度,以及雇主自我意识的提高,违反《最低工资法》的企业数量大幅下降。然而,实际情况却不一样。工人举报涉嫌违反《最低工资法》的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771家大幅增加到2014年的1685家。从2012年到2014年,共有16,777家企业违反了《最低工资法》,但只有34家被司法机关处理,占所有非法企业的不到0.3%。

韩国232万劳动者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为历史最高水平。

韩国的《最低工资法》规定,如果雇主未能支付雇员的最低工资,雇主将被判处不超过3年的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约合1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但是,没有按照要求支付最低工资的企业,如果采取纠正措施弥补未支付的工资,可以免除司法处罚。

韩国就业部的相关人员表示,将对《最低工资法》进行修订,任何违反该法的行为都将得到及时惩罚。

此前,韩国最低工资委员会表示,将在2016年将最低小时工资提高至6030韩圆,比2015年高出450韩圆。(实习编辑:林美玉评论:李小飞)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韩国232万劳动者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为历史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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